近日,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《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。通知称,根据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 年第三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》(浙市监函〔2021〕181号)相关要求,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经过多轮次讨论修改,形成了《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具体征求方式如下:电子邮箱:xfwljsbzbz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关于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”,并将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的《征求意见反馈表》上传至附件。
通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19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火调技术处,邮编:310015,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的《征求意见反馈表》原件寄送至此地址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关于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随着我省数字化消防产业的发展,同时也面临着规模化建设应用缺乏统一标准、社会平台建设混乱、数据不能兼容共享等诸多问题。为进一步规范智慧消防市场,统一数据和对接标准,便于将目前社会化消防物联感知数据集中采集对接,打通离散消防系统的信息孤岛,打造以物联网数据为核心的消防政府侧大数据监管平台,实现消防工作跨越式发展,是提升新时期我省消防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必由之路,目前亟需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制定物联网数据对接标准和协议,破除技术壁垒、打通数据孤岛,实现资源共建共享。
因此,本标准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》(浙市监函〔2021〕181号),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、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、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浙江移动组织起草。
不仅如此,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在“智慧消防”智能管控平台建设过程中,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市消防远程监控、智能预警、智慧用电、智能充电桩等火灾智能防控相关系统建设,总队在广泛调研、征求意见、研究讨论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全省火灾智能防控系统标准(试行)》。以此标准,全省物联网数据得以汇聚,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在前期对接标准的基础上,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要求,编制本标准。
本标准预期将有力强化消防物联网数据治理体系,同时规范和引导各类消防运营服务机构实现优质、有效的消防安全服务,保障和促进消防安全运营服务市场和“智慧消防”市场良性发展,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。本标准发布后,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,同时安排编制小组技术人员进行标准的培训及指导工作,保障标准的落地使用,进一步扩大标准的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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